派案原則

給予個案充足的服務資訊,提供該區域可提供服務單位勾選名單, 並由個案或個案家屬簽名確認,將協助個案達成照顧目標者優先。
服務提供即時性高優先。
服務提供可近性優先。
舊案維持原服務提供單位優先。
B單位主動發掘服務個案提供A單位長照服務申請則優先指派案給該B單位。
改派服務單位,以個案意願為優先考量,個案提出更換服務單位需求時,本單位A個案管理人員會充分了解原因,並連繫原服務單位告知原委,經協調後個案仍堅持換服務單位,將協助個案媒合新服務單位。
接受照會 B 單位原則上不得無故拒絕接案,倘有正當事由未能提供服務,本單位會依相關處理機制,將改派其他B單位配合、並請服務提供單位提出改善說明等,以維個案照顧權益。
本A單位會針對服務提供單位建立服務品質追蹤或督導機制,倘B單位有持續未能提供服務之情形,本A單位得轉派其他單位,並漸少或暫停派案。


AB單位合作條款

乙方應於甲方轉介後2日內(含日曆天)回覆處理情形回覆,後5個日曆天內提供第一次服務。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於規定時間內回覆或提供服務,應提前電話通知甲方並於照管系統進行通報。
乙方(C & G碼單位)需於3 個日曆天內登錄個案服務紀錄於照管之資訊系統。
乙方(B碼單位)則於次月5號前上傳個案照護紀錄於照顧服務管理資訊平台。
逾期服務單位未依條件者,則依照桃園市政府特約長期照顧服務契約書言明減少派案,暫停照會或轉介服務對象,停止派案等依辦法規範施行。
甲乙雙方提供服務期間,針對個案服務資料,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
甲乙雙方於合作期間對於服務有疑義時,須先洽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協調。
本合作意向書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誠信原則協議解決或依有關法令解釋辦理。


派案辦法

派案原則與機制
1. 依桃園市政府規定:接受照管中心照會或轉介之個案後,於照會或轉介後次工作日起3個工作天內完成照顧計畫,送回至照專督導審核後照會B單位提供服務。
2. A單位個管人員應秉持個案管理之核心,公平派案,以服務使用者最佳利益為優先,派案時應依以下原則考量欲派之B單位之量能予以派案配合。
給予個案充足的服務資訊、個案服務選擇意願優先。
服務人力及服務量能充足,可協助個案達成照顧目標者優先。
服務提供即時性高優先。
服務提供可近性高優先。
在地資源優先。
3. 倘符合前揭原則,A單位亦得派案予自身之服務提供單位,符合上述各項要件不只一家時,則採輪派方式。
     
改派原則與機制
依前揭派案原則接受轉介或照會之服務提供單位原則不得無故拒絕接案,倘有正當事由未能提供服務,A 單位訂有以下因應策略之處理方式,以維護個案照顧權益。

1. 合作之B單位若有延遲服務(未能7天內提供服務之情況時),應採改派原則。
2. 倘B單位有持續未能提供服務之情形,得轉派其他單位,A單位透過輔導機制(B單位服務人力調整、個案服務項目優先順序執行及協助B單位與個案溝通協調),仍無法解決且持續未能提供服務之情形則先採暫停派案,待B單位可以提供服務時則先採減少派案再恢復輪派機制派案。
3. 倘服務提供單位經多次輔導或勸導未果,回報桃園市市政府衛生 局或社會局介入,並列入未來 A 單位與服務提供單位合作延續參據。
     
改派原則與流程說明
1. 服務暫停中個案:
個管師接獲個案或家屬通知重啟服務,若個案及家屬同意使用原單位則派案予原單位。若個案或家屬欲更換服務單位,個管師將致電或異動通報予原單位。
2. 服務中個案:
個案或家屬提出更換單位,或原單位無法繼續提供服務。個管師將先聯繫雙方以釐清狀況,後將再依個案或家屬意願派案至新單位。原服務中單位須服務至新單位可提供服務時方可終止服務。

財團法人錸德文教基金會A單位派案與各家B單位輪序表

為提升服務品質,本單位自明年度(113年01月01日)起調整派案原則,如下說明:
舊案: 依原服務單位提供派案,倘服務中斷需更換單位則列入改派模式。
新案:
1. 指派模式-依案家指定或服務單位開發轉介,將由指派單位提供服務。
2. 輪派模式-依桃園市府提供之名單安排進行輪派。倘輪 派單位有人力,但已確定服務會延遲進駐(未能於7天 服務),請先來電討論,確認後再於系統回覆照會。
3. 改派模式-倘輪派單位無法接案,請於1個工作天內於 系統回覆照會,另本單位將於下個輪序合作群組賴詢問 合作單位,並依服務單位人力及量能充足,協助個案達 成照顧目標者優先進行派案。
個管師依照以下表單順序輪派
若輪到該單位無人力會接續一表單順序詢問下一家B單位
當一日有多位個案,均要使用居家服務等,個管師會輪流依照下列輪派表單號碼順序往下輪派。
     
輪派表單—(依號碼往下排序)以下為服務龜山區單位
→點此下載(113年起錸德A單位派案輪序表.docx
 

錸德A單位每月派予B單位情形

    113年A派B報表
    113年3月派案統計表.pdf 113年2月派案統計表.pdf
     
    112年A派B報表
112年1月A派B清冊.xlsx 112年2月A派B清冊.xlsx
112年3月A派B清冊.xlsx 112年4月A派B清冊.xlsx
112年5月A派B清冊.xlsx 112年6月A派B清冊.xlsx
112年7月A派B清冊.xlsx 112年8月A派B清冊.xlsx
112年9月A派B清冊.xlsx 112年10月A派B清冊.xlsx
112年11月A派B清冊.xlsx  
     
    111年A派B報表
111年1月A派B清冊.xlsx 111年2月A派B清冊.xlsx
111年3月A派B清冊.xlsx 111年4月A派B清冊.xlsx
111年5月A派B清冊.xlsx 111年6月A派B清冊.xlsx
111年7月A派B清冊.xlsx 111年8月A派B清冊.xlsx
111年19月A派B清冊.xlsx 111年10月A派B清冊.xlsx
111年11月A派B清冊.xlsx 111年12月A派B清冊.xlsx
     
    110年度派案情形
110年1月-龜山區錸德A派B報表.xlsx 110年2月-龜山區錸德A派B報表.xlsx
110年3月-龜山區錸德A派B報表.xlsx 110年4月-龜山區錸德A派B報表.xlsx
110年5月-龜山區錸德A派B報表.xlsx 110年6月-龜山區錸德A派B報表.xlsx
110年7月-龜山區錸德A派B報表.xlsx 110年8月-龜山區錸德A派B報表.xlsx
110年9月-龜山區錸德A派B報表.xlsx 110年10月-龜山區錸德A派B報表.xlsx
110年11月-龜山區錸德A派B報表.xlsx 110年12月-龜山區錸德A派B報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