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專案 (合好小作所)
聯合國身心障礙權利公約表示「所謂的自立生活,是可以自己選擇想要的生活、可以自己決定想要的生活,以及對自己所選擇的生活條件負起責任。」基金會希望藉由合好小作所的成立,為身心障礙的孩子們提供一個場域,透過社區參與、教育講座、文康休閒活動、簡易烘培和清潔維護等作業訓練活動,在這裡學習與建立工作態度、進而拓展人際與融入社區,強化其自立生活的能力。同時利用場地優勢,讓身心障礙者能在原地進行實作,促進孩子與社區民眾接觸之機會。服務對象
1. | 凡設籍新竹縣、年滿15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未安置於機搆、經評估能執行並有意願從事作業活動每日持續4小時,每週至少20小時以上者。 |
2. | 主要服務對象以智能障礙及自閉症者等心智障礙類之個案為主,共招收15個名額。 |
3. | 具生活及交通自理能力(或是家長自行接送)者。 |
4. | 無法定傳染疾病及通過供膳人員體檢項目者。 |
5. | 無攻擊他人或自傷行為者。 |